拆迁安置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拆迁安置小区建成后,其居民往往也不会像普通的住户一样买断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的使用费用,而是由拆迁安置单位或政府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然而,一些拆迁安置小区居民却反映,他们在使用水费上存在一些不公之处。因为,在一些拆迁安置小区内,居民使用自来水的费用并不是由政府或拆迁安置单位来支付,而是由居民自己来支付。
这就给少数居民带来了不便和压力,特别是对于一些低收入者或者老年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解决。
根据相关的规定,拆迁安置小区因为是政府或拆迁安置单位统一协调建设的,所以属于行政区域之一,而在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使用自来水、电、煤气等服务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此,在拆迁安置小区中,居民也需要缴纳水费。
但是对于部分低收入者或者老年人来说,这个费用可能会成为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政府或拆迁安置单位有义务对这类人群进行资助,特别是对于居住条件较差、经济困难的人群更应该予以关注。
总之,在拆迁安置小区中,居民还是需要缴纳水费的,但同时也应该尽力为低收入者或者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资助,让他们能够顺利地在新的生活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