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行商议达成离婚协议,经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进行离婚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主要受到法律的支持和鼓励,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舒缓情绪。那么,协议离婚的案件是否留有法院档案呢?
首先,协议离婚的案件在法律上是属于经济案件的范畴,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在经济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财产调解等手续。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和证件都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保存备案。
其次,如果出现协议离婚协议的违约或纠纷,或者其中一方认为自己在协议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改变或解除离婚协议。这时,法院将会审理该案件,并记录案件有关的资料和证据,形成相应的案卷,作为法院的记录和依据。
因此,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的案件涉及的材料会在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保存备案,成为法律档案,并且可以供当事人查询和使用。不过,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如果离婚案件已经过了一定的时效,相关材料可能会被销毁或封存。在此建议,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妥善保存自己的离婚材料和证件,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