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补充协议一般是指离婚后双方就一些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再次达成一致的协议。这种协议一旦签字生效就成为离婚判决书的补充条款,双方都要按照协议履行。
如果双方在签订补充协议之后,其中一方想要撤销协议,一般需要符合下列情况:
1. 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前存在一些主观或客观因素,在签署协议时没有充分考虑,导致签订协议后后悔。
2. 协议有明显不当之处,如一方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协议内容不公平等。
如果想要撤销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对方不履行协议的方式进行撤销。例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某一方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该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庭诉讼的方式,请求庭审撤销协议,并要求原告赔偿因没有支付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此,撤销离婚后补充协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撤销。如果想要避免在签订协议时出现瑕疵,建议离婚后通过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的指导,制定出公正、公平的协议并认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