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收费是真实存在的,但收费情况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村宅基地确实可以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用于贷款,但需要缴纳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用。
其次,一些地区的政策规定,宅基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水电费等费用,以及社区维护费、管理费等费用。例如,山东省《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宅基地需要缴纳村集体土地使用费、宅基地能源利用费等各种费用;黑龙江省《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需要缴纳维修基金、村集体土地使用费、公共设施用地租赁费等费用。
最后,还有一些地区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期限进行规定,超过使用期限需要缴纳续期或赎回费用。例如,重庆市关于宅基地使用期限管理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期限20年,需要在使用期满前10年起,每年缴纳折旧费用和续期费用。
在农村宅基地的收费问题上,应该从具体地区政策出发,了解给自己带来的可能性的费用,才能避免被不必要的还贷压力和争议的费用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