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民事程序中协商并达成的关于财产、子女抚养、扶养等方面的协议,是离婚的重要程序之一。但是,有些离婚协议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执行,需要重新协商或者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下面来看看哪些情况不履行离婚协议。
1.双方不满意,拒不执行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有一方或双方不满意,就有可能不履行协议。不满意的原因可能是协议内容不公平或者牵扯到的利益分配问题。此时需要双方重新协商,达成更公平合理的协议。
2.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
离婚协议中,往往会规定一些时间节点,如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等。如果一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则需要对其进行催促,甚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涉及到大额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大额财产分割问题时,比如房产、股权、投资等等,一方往往会不情愿履行,也有可能涉及到难以达成共同意见的争议。此时,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4.未履行监护权或探视权
离婚协议中,需要约定子女的监护权或探视权,如果有一方不能履行,则会给对方及子女带来困扰。未履行监护权或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一方不能履行时,需要重新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涉及财产重要问题的离婚协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执业机构,以保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