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并没有提供律师为离婚协议的编写和起草服务。离婚协议是由双方自行协商和商定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离婚的具体事项,如离婚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监护等问题。
2. 离婚协议的内容要确保不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如财产的分配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畴,孩子的抚养费用需要按照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商量。
3. 离婚协议要保证协议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4. 离婚协议还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署并由双方自愿履行。
此外,如果双方在协商和起草离婚协议的过程中有不确定的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辅助,但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并不代表他们可以直接撰写离婚协议。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当事人手中,双方应当在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和沟通,尽可能达成公平和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