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夫妻身份的有效证件。在提交离婚协议书的时候,需要确保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的有效期,以避免证件过期或者无效等问题。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不动产财产(如房产),则需要提交相关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这些证件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对该不动产财产的所有权情况,有助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协商和处理。
3、银行存款证明:如果夫妻双方共有银行存款,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说明分配的比例和具体金额。此外,还需要提交相关的银行存款证明,以便确认存款的真实性和金额。
4、其它资产证明:如果夫妻双方共有其它财产资产(如车辆、股票、基金等),需要提交相关的资产证明,以便确认资产的真实性和价值。
5、赡养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或被赡养人,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说明谁负责赡养孩子或被赡养人,并约定具体的赡养金额和赡养时间。此外,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子女身份证明和赡养费用的证明。
总之,深圳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的证件有很多,但具体要求会因人而异。因此,在准备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证件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协议的签署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