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一份书面文件,是夫妻离婚产生的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据。为了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协议中必须盖上合适的章。
在盖章的位置上,协议的第一页应当留有足够的空白处以便盖章。对于离婚协议上应当盖的章,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律师章。如果在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夫妻双方聘请了律师作为咨询顾问或代理人,他们的律师在协议的制定和审查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在协议上盖上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公章或律师个人名章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是夫妻双方的个人章。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一份书面文件,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协议时需要盖上自己的个人章作为确认,以证明其真实有效性。
最后,对于审核通过的协议,还需要再加盖人民法院的公章或司法鉴定机构的公章,以证明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涉及的财产不少,还需要到财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机构进行过户并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需要盖的章包括律师事务所公章、律师个人名章、夫妻双方个人章、人民法院公章或司法鉴定机构公章、房屋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机构公章等。只有当这些章齐全且真实有效,才能保障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