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结束婚姻关系时所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其内容涉及个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财产继承等方面,可以认为是离婚双方的最终协议。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离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帮助双方平稳过渡,避免诉讼纷争。
但如果一个离婚协议牵涉到不正当关系的话,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因为不正当关系是指在法定禁止的情况下,男女之间发生性交易或利用权力、地位等关系谋取私利的行为,而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有一方利用了不正当关系来获得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方面的占优势,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
比如说,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某一方将住房全部分配给对方,并且另一方同意,但实际上住房本来属于另一方,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分配给了对方,而这个分配是在双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实现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就视为无效。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道德准则,避免出现不正当关系,以免影响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牵涉到不正当关系,则该离婚协议将被视为无效。离婚协议应该公正、合理,不得存在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的内容,以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