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挪用公款都是犯罪行为,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是从严重程度上来看,挪用公款比盗窃罪更加严重。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对被盗的个人或企业造成财产损失,但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影响不会很大,因为被盗的财物只是个别的案件。
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在行使公职过程中,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它不仅具有感性上的明显违法性,更具有理性上的严重性,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两面性罪名。挪用公款不仅会损害公共财产,而且也会损害公众的权益。这是因为公共财产虽然由政府负责管理,但事实上是由全社会共同建设和维护的,所以挪用公款往往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和抵制。
此外,盗窃罪和挪用公款的刑法惩罚也不完全一致。一般而言,盗窃罪的刑事制裁通常较为轻微,而挪用公款被定为了严重犯罪之一,其惩罚也更为严厉。201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挪用公款的最高刑期从15年提高到了无期徒刑,而对盗窃罪的最高判刑则仅有10年徒刑。
总之,盗窃罪和挪用公款在罪名上和惩罚上都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犯罪行为,都需要依法制裁,严格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