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协议是指已经达成的离婚协议,因为一些原因双方请求改变协议内容或撤销协议的情况。在我国,撤销离婚协议也是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首先,在法律上,离婚协议是一种民事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效力约定。然而,如果在达成协议时,一方存在重大误解或受到欺骗、威胁等情况导致其不能真正了解其约定,或者一方在协议达成后遭受到极端不公或其他重大变化,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撤销协议的可能性。
如果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并不知情或由于故意谎报信息导致协议达成,这时法院一般会支持被欺骗方撤销协议。另外,在婚姻情感上有很大变化,导致在协议达成后严重不公的情况下,也可以撤销协议。
当然,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双方必须能够出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撤销协议的必要性。如果双方成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非强迫和欺骗的情况下签署、内容无违背法律规定、无损害第三方利益等情况下,协议是合法、有效并应该被尊重的。
总之,在适当的情况下,撤销离婚协议是被法院支持的。但同时,各方也应该慎重考虑,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