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为拆迁被安置群众提供的安居房屋,旨在保障拆迁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南通市对于拆迁安置房性质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1.保障性住房:也叫公租房,是政府在城市建设、拆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为无房或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长期租赁或限价售房的房源。
2.商住房:主要适用于居住和商铺运营,适合自主创业或小型经营户。
3.自住房:适用于购房、自住或出租,具有市场上普通住宅的性质。
4.限价房:政府实行购房价格管控的一种形式,购买人在购房时按国家规定的限价购买。这类房子与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价格较为亲民。
以上就是南通拆迁安置房性质的主要类型。南通市在实施拆迁安置(含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项目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规定,分类建设各种类型的拆迁安置房,确保拆迁户安置工作质量和安置区的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