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享有的居住、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等用地,宅基地的确权和管理十分重要。目前,我国的宅基地管理政策中,一般规定了宅基地实行“居住为主、支农为辅”的原则,即应首先用于建房居住。但是,不少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后,却并非居住其中,这就使得一些人质疑宅基地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转让、抵押、背书、出质、质押以及其他处分方式和转移用途均非法。如果农村宅基地不居住,宅基地管理部门有权利收回该宅基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宅基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宅基地时需要符合程序,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宅基地都可以被收回。
另外,建立一个较完善的宅基地管理体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除了政府的投入外,还需要农村居民的参与。针对这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多样化的管理方法,比如加大宅基地土地承包税费、鼓励村委会和行政管理等,希望提高农村居民的管理意识和使用效益。
因此,虽然在法律上宅基地不居住会被收回,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和操作中,并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可以被收回。而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需要政府和农村居民共同努力,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宅基地管理体系,有效维护宅基地的权益,同时也鼓励农民合理利用宅基地,提升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