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结算单是指在拆迁完成前,由拆迁单位向被拆迁者支付的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款项,并由被拆迁者签收确认,结算单上列出了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详细信息。但是,拆迁款结算单并不等同于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是指被拆迁者与拆迁单位签订的一份合同协议,协议中规定了拆迁补偿的各项事宜,包括拆迁方式和时间、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签订补偿协议是被拆迁者与拆迁单位之间的法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而拆迁款结算单只是在补偿协议尚未完全实现之前的一部分付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拆迁款结算单虽然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但并不能代替补偿协议,更不能取代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被拆迁者必须认真阅读补偿协议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出现补偿协议与拆迁款结算单不符的情况,被拆迁者可以依法维权,要求拆迁单位按补偿协议要求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