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王石与王冬妮的离婚协议中有债务要求。具体来说,离婚协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王石全权承担,包括6478万美元的亏损债务和146.重亿的折旧费用。此外,王冬妮将不再参与万科的管理和决策,但仍然拥有万科B股的持股权。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负债等事项。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且双方必须自愿签署,没有任何强制要求。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如由一方全权负责,或按比例分担等,具体约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王石和王冬妮的离婚协议中的债务要求,其主要考虑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不应对王冬妮的财务状况造成过大的冲击。同时,王冬妮仍然保有万科B股的持股权,可获得一定的收益,也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万科的股东之一。因此,这种协议可能会对王冬妮产生一定的经济影响,但也有可能更好地保障了其资产安全。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债务要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于离婚双方来说,签订一份公正合法的离婚协议,将各自的利益和责任明确规定下来,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