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离婚案中抚养权的判决通常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定。一般来说,判决抚养权的决定遵守着孩子最高利益原则,在考虑抚养人的能力和孩子的需要等因素后做出决定。
在美国,例如,联邦法律规定,离婚案中抚养权的判决必须考虑孩子的最高利益,不论是委托照顾人抚养还是由双方共同抚养都必须遵守该原则。判决中还需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情况、房屋条件、孩子的学校、社交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
在英国,离婚案中的抚养权主要分为“独家抚养权”和“共同抚养权”两种形式。根据英国的法律规定,离婚案中抚养权的判决应该维护和平和稳定的家庭环境,但同时需要严格考虑孩子的最高利益。协商和所有权追求最大化地让孩子受到教育和照顾。
在日本,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比较倾向于母亲,除非有明确的不合适的原因存在。判决时需要考虑父母的情况、孩子年龄等因素。但整体来说,日本法律对配偶、父亲和母亲的权利比较平等。
总的来说,在判断离婚案中的抚养权问题时,要考虑孩子的最高利益,维护和平和稳定的家庭环境,并考虑到具体的经济和社交条件等各种因素。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但都倾向于让孩子受到良好的照顾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