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贪污行为的一种。贪污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者地位等形成的关系,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所采取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拥有管理或者支配公共财产的人,将公共财产挪用于他人或者自己的非法占有、使用、收益等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严重违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国家的财务运行也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贪污行为。
贪污行为是破坏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是一种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贪污行为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被认为是不被容忍的,因此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也都对该类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制度和惩罚。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和程度予以相应的制裁,包括拘留、罚款和判处有期徒刑等。因此,挪用公款行为也可以被视为一种贪污行为,是需要予以严厉打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