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不见孩子确实存在,但是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首先,离婚后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抚养权归属是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父母双方要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访问方案,保证孩子在家庭和社会环境中得到充分的关爱和教育。
其次,父母不见孩子意味着对孩子的抛弃,这是违反家长责任和社会道德的行为。孩子是家庭的中心,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的关爱、陪伴和指导。父母不履行抚养责任,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最后,对于拒绝履行探视权的一方,法律也有相关约束。《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离婚时父母的探视、交往应保障。责令父母不能协商达成有关探视、交往事项的,根据实际情况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协议不见孩子是违法的,双方应该尽力协商,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访问方案。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维护孩子的抚养权。最终目的是保证孩子得到充分的关爱和教育,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