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关系,因被告在婚姻关系中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并怀孕,我不得不提起离婚诉讼。
我和被告很不希望在审判中出现纷争,我们想通过协商达成一个离婚协议书,希望法院给予批准和确认。
一、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我们的子女名字为XXX,年龄XXX。两人都很注重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以下事项:
1. 由原告独自抚养和教育子女,被告可以在节假日予以探望,但不能对孩子进行任何形式的伤害。
2. 被告需支付XXX元的抚养费,以确保孩子获得正常的生活和教育所需费用。
3. 如果有可能,被告可以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带薪护理,并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 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
1.由于我们的婚姻已经破裂,所有的夫妻财产都将按比例分割。我们已经互相检阅资产情况,并达成一致意见。资产分割具体情况和所得款项如下:
原告获得XXXX元。
被告获得XXXX元。
2. 除了以上所述资产外,两人均已安排好个人财产,与婚姻财产无关。
三、 关于离婚的过渡期
我们建议法院在最近的审议之后通过这份协议书。但是我们也要求在这份协议书生效前再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这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妥善处理婚姻关系的剩余事项。
四、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当于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中的条款,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
2.离婚后,原告和被告不应在社交媒体或其他平台上互相评述或攻击对方,并且不得干扰对方的生活、工作和婚姻。
最后,我们保证以上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是经过认真考虑后达成的,双方都须遵守并执行。
如果双方在日后摆脱了过度激动的情绪而能很好地遵守这些协议,那么我们认为这份协议是我们离婚前的一份物质和精神安全保障。我们再次强调协议对双方都是公平和合理的,法院应该听从双方的请求批准和确认这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