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拆迁协议书
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迁对象
被拆迁方为居住在陆河县XX街道XX小区的(以下简称“被拆迁人”),拆迁方为陆河县政府.
二、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为被拆迁人所处小区的所有住宅及其内部设施、公共设施、道路绿化等。
三、拆迁补偿
1. 住房补偿:根据被拆迁人所处房屋的面积、位置、物价等因素,拆迁方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住房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安置房。
2. 生活补偿:拆迁方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失业补偿等。
3. 教育补偿:被拆迁人的子女若因拆迁而需转校,拆迁方应负责其子女就读高端学校的一次性补助。
四、协议生效与实施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原件。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12个月。
3. 双方要切实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有违反协议的情况,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为拆迁协议书的内容,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其中,协议书的内容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制定,确保合法有效。同时,在签订协议前,要了解清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拆迁方的一面之词所迷惑。最后,希望拆迁能够顺利完成,大家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