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台湾有协议离婚的制度,也称为无过错离婚或和平离婚。这是一种相对快捷、简易的离婚方式,配偶可以通过和解、协商和谈判,达成共识并形成离婚协议书。相较于诉讼离婚,该制度的离婚时间更快,费用也较低。
协议离婚的主要适用条件是夫妻双方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双方经过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且未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协议完备、充分,离婚申请很容易获得法院批准。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措施,例如子女抚养、经济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但是必须是合法、公平和合理的。如果发现协议离婚书存在法律瑕疵或明显不公,法院可能要求双方重新商定或进行调解。
总之,协议离婚制度为夫妻保障了更多的自主权利,可以更加灵活地解决离婚问题,实现夫妻分开的和平解决。但同时也需要双方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协商和考虑,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情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