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家庭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之一,我与我的配偶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关于父母欠款离婚协议书,现将协议内容提交给法庭审批。
一、离婚协议
1.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离婚。因为彼此之间感情疏远,无法和睦相处。
2.当事人双方均无任何财产要求和分配,各自自愿放弃对方的所有财产、负债等权利。
3.作为父母,当事人双方有向父母借款的事实。借款总额为人民币XXX元,借款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借款期限为XXX月。
4.当事人双方同意借款归还由父母本人主导,当事人双方承诺将借款归还给父母。
5.当事人双方父母在案件受理前已达成协议,同意将原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权要求归还给当事人双方的父母。
6.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应承担的相对应责任和义务,都应严格按期履行。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7.各方保证该协议自执行之日起生效,并在协议执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特殊情况需要协商后达成一致行为。
二、陈述事实
1.我与我的配偶是在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的。
2.自结婚以来,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但是由于生活习惯的差异等原因,我们的关系逐渐变得紧张,且无法和睦相处。
3.在婚姻生活期间,双方一直在外部劳动力市场从事着自己的职业工作,生活平稳。
4.但是因为父母借款引发了多次争吵和矛盾,导致我们的婚姻无法继续下去。
三、请求
基于上述陈述事实和离婚协议内容,我们请求法院:
1.审批我们的离婚协议。
2.判决我们的离婚。
3.对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父母借款事项加以确认,防止产生纠纷。
承诺以上所述内容为真,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后果。
当事人: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