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化建设而进行强制性拆迁所得到的补偿,除了可以用来安置原有房屋的居民之外,还可以用来分配给没有房屋的居民。由于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弥补被拆迁者的经济损失而提供的一种住房权利,所以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和产权归属于拆迁户,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0年。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均提供户口办理。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纲要》相关规定,对于通过拆迁安置房获得住房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同步办理城镇户口,享受相应的就业、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
虽然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户口,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通过拆迁安置房获得住房的人员,且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安置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户籍管理部门会对办理户口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身份信息真实、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总之,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户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户籍管理部门也会对办理户口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身份信息真实、符合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