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时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确实需要双方各有一份,以作为双方离婚协议的证明和备案之用。
当然,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有一份,并不是一定需要的。在某些情况下,比如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并同意由其中一方保管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也由其保管双方的一份离婚协议书。但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争议,对方则需要进行起诉,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建议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各有一份,这样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抚养子女、财产分配、赡养父母等各方面的协议,以及双方的签名、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和备案,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能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各有一份,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在具体操作中,双方应当尽可能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纠纷。同时,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法规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