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主动提出离婚而达成的协议。相比起其他方式的离婚,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简单,费用低,时间较短,可以缩短离婚的时间和降低离婚所涉及的费用。以下是自愿协议离婚的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真诚沟通,达成共识:在离婚后夫妻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事情和纠纷,可以照顾好子女和家庭,对社会和对家庭都无负担。
2.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夫妻双方要就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分歧,分配协议应该被签署并应该笔触公证。
3.无影响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为保护未满18岁的子女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必须认真对待子女的教育、抚养、权益等方面进行共同协商,签订详细的子女照顾权协议。
4.未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如夫妻双方之间涉及家庭纠纷案件,要求被法院强制调解或判决,则不能使用自愿协议离婚的方式。
5.无重大的双方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基本达成了一致,应将债务进行清算,避免造成失信操纵的负面效应。如果涉及到重大的债务问题,则无法使用自愿协议离婚的方式。
自愿协议离婚虽然看似是一个比较便捷的方式,但充分的思考和协商是必须的。最重要是在对夫妻双方、子女以及分配财产的公平性都必须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离婚后影响的不仅是双方,还包括子女和家庭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