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通常不算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自用住房或农业生产经营需要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批准设立的一定用途的土地,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等部分均归属于建设用地的范围内,且宅基地的划定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而院长是学校的管理者,属于行政职务人员,一般不会拥有农村宅基地,也不会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问题。院长所管理的学校往往都是在城市内,他们的居住也是在城市内的住宅区,与农村宅基地没有直接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或家庭在城市或农村购买的产权房屋并不属于宅基地范畴,因为这种房屋不需要申请宅基地批准,其出售、转让及纳税情况都与宅基地不同。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涉及到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村民土地使用权、土地占有与流转、农村住房保障等复杂的问题,需要严密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监管。
总之,院长不算农村宅基地,但农村宅基地是涉及到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