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国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如果他们身处失败的婚姻关系中,都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这是因为,在一个婚姻中,父母都有责任照顾孩子。尽管,有些国家的法律可能会对妇女进行某些保护性规定。例如,在一些国家,妇女可以获得更多的抚养费,以弥补她们在婚姻期间的经济损失。然而,这不应该被认为是一种特殊待遇,而是保护女性及其子女的一种方式,因为照顾孩子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这可能会影响到女性的事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看到这种措施是为了保护孩子和母亲的权益,并非出于歧视男性的意图。
当然,得到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拥有孩子。如果孩子太小而需要全天照顾,抚养费仍然可能不足以支付照顾孩子的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父母可能需要达成协议,这些协议可能包括让其中一方放弃抚养权,并使用相应的时间来赚取更多的收入以支持孩子的成长。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确保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
综上所述,失败的婚姻关系中女性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女性理应得到更多的抚养费或者其他特殊待遇。抚养权是为了保护孩子和母亲的权益而设立的,并非用于歧视男性的工具。给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和健康的成长环境应该是每个父母的首要任务,这也应成为每个法律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