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的补偿、转让和继承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具体来说,农村宅基地补偿继承权是存在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宅基地继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宅基地条例》进行的。根据继承法,宅基地应该遵循法定继承和意愿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内,根据继承顺序继承宅基地;而意愿继承则是依据继承人的遗嘱或遗产分配协议进行的。因此,如果一位农村宅基地的持有人去世了,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继承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继承登记等。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补偿问题,也需要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因为国家需要等原因,农村宅基地的持有人被要求拆迁或征收,他们应该获得适当的补偿。这项补偿不仅涉及到宅基地的价值补偿,也包括因迁徙等原因带来的损失补偿等。而如果宅基地持有人去世,他们的继承人也应该享有补偿权。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继承权是存在的,应该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尤其是在农村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宅基地的补偿和继承问题更加重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保护,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