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工作的考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进度和效果
拆迁安置工作的考核首先要关注的是进度和效果。通过考核确定拆迁工作的实际进度和效果,是否符合当地政府的要求和规定。进度要求按照原拆迁计划的进度,以确保拆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效果要求拆迁后居民能够得到合适的安置,而且安置不应该造成居民不适或磨合期过长等问题。
二、安置质量
拆迁安置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二是安置质量。考核者应该总结当地以往拆迁工作,在安置质量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来严格考核该工作,以确保安置质量满足国家的政策要求并符合居民的期望。检查何时拉电,安装气缸,连接网络特别是电线电缆等,以及安置区内重建情况,是否与原投资人建设的小区公共设施相当。
三、服务满意度
拆迁安置工作考核最后一个方面就是服务满意度。考核者要关注居民对拆迁安置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考核者可以采用问卷、听取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进行调查,以更好地了解居民目前的想法和意见。满意度的因素包括安置区内的门禁、出入率、乱设摊点等。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工作的考核要兼顾进度和效果、安置质量以及服务满意度,以确保在拆迁一事上的全面考虑。只有考虑到以上三点,才能使拆迁安置工作尽可能完善,并得到居民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