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离婚协议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效力是无效的。在婚姻法中,离婚程序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离婚协议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达成。如果一方恶意伪造离婚协议,这就破坏了离婚协议的自愿性,破坏了婚姻法所推崇的家庭和睦、夫妻平等的原则。
伪造离婚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是严重的损失和伤害,也为家庭制造了重大的矛盾和不和谐。因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发现伪造离婚协议的事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伪造的离婚协议,并索赔相应的赔偿。
在婚姻法中,也规定了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效,如一方被胁迫、欺诈、重大误解等。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此感觉自己签署了无效的离婚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伪造离婚协议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效力是无效的。当事人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自愿、平等地达成离婚协议,以保障家庭和睦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