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以书面形式记录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财产赡养等主要问题。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双方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经过公证或者没有盖章,那么这份协议书就没有法律效力。虽然双方可能已经在协议书上签字,但如果没有加盖公证或者相关机构的盖章,就不能够证明协议书是双方真实达成的协议,也不能作为双方之间的法律依据。
因此,为了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该选择正规的公证机构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公证章。这样,不仅可以证明协议书是双方真实达成的协议,还可以起到法律证明的作用,让双方更加放心。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问题非常重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该注重细节,选择正规的机构进行公证,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否则,离婚协议书将毫无法律效力,不能达到双方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