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一方不抚养权是指离婚时抚养孩子的责任由法院判给了一方,但是这一方并没有履行抚养和照顾孩子的义务,而是由另一方来承担这个责任。这种情况在我国并不鲜见,许多父母在离婚后,为了争夺抚养权,极力争斗,而后输了官司,但胜了官司并不代表胜了教育孩子的权利和责任。
首先,抚养权一方不抚养权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理论上,离婚后两个父母都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负有责任,但当一个家庭出现问题的时候,很快就会有一个人成为焦点,而另一个人则被忽略。如果离婚后的一个人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孩子会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和陪伴而感到孤独和无助,这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和情感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心理障碍。
其次,抚养权一方不抚养权还会引起父母间的矛盾和不和谐。由于离婚后的争夺,会导致一方因未能获得抚养权而对另一方产生怨恨,而另一方则会因为承担过多的抚养责任而产生不满和疲惫。这种矛盾和不和谐会进一步影响到父母的教育和家庭氛围,孩子也将成为这种矛盾的牺牲品。
最后,抚养权一方不抚养权可能会引起孩子的反叛和逃避。如果一个父母未能履行抚养和照顾孩子的责任,孩子可能会因为感到被抛弃而产生反叛和逃避行为,甚至可能会与这个父母断绝联系。这将使这位父母失去了与孩子交流的机会,进而导致更加疏远的关系,对于孩子的发展来说也会造成伤害。
综上所述,抚养权一方不抚养权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对于离婚后的父母来说,应该积极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社会应该加强对家庭的关注和支持,为家庭提供足够的帮助和保障,让离婚后的家庭更加和睦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