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协议拆迁是指政府或所属机构以政府利益或公共利益为由,通过协商、协议或其他方式迫使私有或公有物业的拥有者或使用者就地或者搬迁到指定地点,以便进行改建或用于特殊用途。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或所属机构通常会强制征收被拆迁物业的土地,没收拆迁费用和赔偿费用等。
强制协议拆迁存在很多争议,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了拥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而且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可以在征地拆迁时采取强制征收的方式,但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并给予合理的补偿。而强制协议拆迁往往没有经过公示和听证程序,赔偿也很难判断是否合理和公正,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
此外,强制协议拆迁也存在利益输送和腐败等问题。政府或所属机构往往会与开发商合作,通过低价收购被拆迁物业,然后以高价卖给开发商,从中获利。这种做法通常会伴随着大量的贪污现象,牺牲了很多人的利益,损害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因此,强制协议拆迁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该尊重公民的权益和观点,采取合法的征地拆迁方式,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在此基础上,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督,减少腐败和利益输送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公正、公平和诚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