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在离婚申请过程中,双方必须要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件。因此,协议离婚也必须要提供身份证件。
离婚时必须要进行公证,由公证机构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并签署公证书。公证机构需要对申请离婚的双方进行身份核实,这也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如果一方或双方无法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可能会对协议的公证以及离婚的最终处理产生影响。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除了身份证证明外,还需要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房产证、车辆注册证、财产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这些文件的提供可以帮助公证人员对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判断,有助于双方达成更好的离婚方案,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协议离婚必须要在提供身份证证明的前提下进行其他文件的审核和签署公证书,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法律问题产生,确保离婚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