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开发商等对公民的房产进行强制拆迁时,与被拆迁人与签定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拆迁的人没有签字,协议是否有效就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如果拆迁协议并非被拆迁人亲自签字,而是其他人代签的情况下,另一方认为协议有效,那么根本问题在于代签人是否具备法律代表权,能否代表被拆迁人达成相关协议。如果代签人无法证明代替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合法代表权,则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如果拆迁协议是在被拆迁人未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人虚假签字导致,这种情况下,签字行为本身是无效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如果被拆迁人知道自己的房产将被强制拆迁,但没有签署相关的拆迁协议,那么政府、开发商等对公民的房产进行强制拆迁时,必须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这包括公告、听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如果相关程序不合规范,意味着拆迁行为本身是非法的。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非本人签字是不合法的行为,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签字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被告知及是否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如果相关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则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