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文件,其签订一般意味着各方达成了共识并解决了离婚所需解决的问题。因此,离婚协议在很大程度上对离婚后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有时候离婚协议的签订可能会存在过失、误解、欺骗等不良情况,那么此时离婚协议还能不能推翻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就不可撤销,也就是说,离婚协议虽然不同于普通合同,但其具有约束力,离婚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的约定。但也有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或相关当局推翻离婚协议。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例如对女性、儿童合法权益的侵犯,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相关当局可以撤销该协议。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存在强迫、欺骗、误导等不正当手段导致一方签订协议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的申请,相关法院会依据现场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审查,并按照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出现了新情况或新证据,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某些约定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则或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那么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修改或撤销。
总之,离婚协议在签订后一般是不可撤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不正当手段导致签订协议、出现新情况或新证据等情况,可以通过法院或相关当局进行撤销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