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写明协议的内容和条款,双方签字确认的文书。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应共同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债务等财产,如何分割需要清晰明确。对于过去感情中所申请的共同借款、信用卡等问题也应协商到位。
2.子女抚养与扶养:子女抚养问题是比较必须的内容。协议中需要写明子女归属、抚养方式、扶养标准、探视等相关条件,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的照顾和成长。如有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医疗保险等费用,则需要写明具体数额。
3.赡养金:如果丈夫或妻子年老体衰不能自立,则应写明赡养金的安排。
4.探视:探视是医学类等问题不能简单裁决无视的重要条款,离婚协议应详细写明探视安排、时间、地点及双方的规定等。
5.债务分担:夫妻间各自13年间产生的债务应进行分担。具体分担方法,包括债务来源,共同扣除或分担方法、偿还时间等问题。
6.人身自由:如何保证双方人身自由的问题应写明,包括双方互相不得干涉对方自由的问题、不得损害对方权利的规定等。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双方共同协商的原则、公正、合理、顺利地达成一致。切忌一方主导制定,避免在离婚协商过程中出现互相抵触甚至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