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协议中约定了离婚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和教育等相关事宜。为了避免法律上的不必要麻烦,离婚协议书必须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书如何去公证呢?
首先,当事人到司法局的公证处进行办理,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原件,办理人员会核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签字、盖章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公证,公证员负责在协议书上注明公证结果,并加盖公章。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到场办理。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双方有一方无法到场,那么需要出具委托书,并且在公证现场提供证据证明委托人的身份真实性。
最后,一旦离婚协议书完成了公证,在法律上就具有法律力量。当然,如果协议中的双方对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不满意,可以选择进行调整并重新公证。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如何去公证的问题上,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并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调整。只有正确合法的公证出具才能保证离婚协议书的真实合法性,为当事人解决许多实际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