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屋的产权法律规定了房产证书应该由产权人签名确认,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应该共同签署房屋产权证书。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必须解决共同所有的房产的归属问题。如果离婚的双方共同拥有房产,他们需要在离婚协议上标明房产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应该详细说明房屋的产权归属,并在房屋交割时完成产权的过户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署离婚协议,或者在协议中没有明确说明房屋的归属问题,房屋产权会被视为共同所有,在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卖出或改变产权线的。因此,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没有签署离婚协议,这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例如房屋交割、税务问题等。
房屋交割手续中的离婚协议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双方实现和解和快速解决离婚相关的问题。此外,离婚协议中可以包含关于子女抚养费、财产分配和分摊债务的安排,以及夫妻关系的解除等全面的安排。
总之,在房屋交割时,夫妻双方必须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标明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这样不仅方便产权的改变,也有利于双方的和解和快速解决离婚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