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更改小孩抚养权:
1. 离异案件:离婚时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需要就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由民政部门介入,并根据子女的利益作出抚养决定。
2. 家庭暴力案件:如果家庭中存在暴力行为,导致子女身心受到伤害,民政部门可以通过相关调查,决定将抚养权交给受害方或具备较好抚养条件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权益。
3. 毒品成瘾案件:如果父母存在吸毒成瘾等不良习惯或行为,导致子女受到伤害或无法有效照顾子女,民政部门可以将抚养权交给有能力照顾孩子的亲属或有条件的机构。
4. 疾病或残疾案件:如果父母因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有效照顾子女,民政部门可以将抚养权交给有能力照顾孩子的亲属或有条件的机构。
在以上情况下,民政部门会通过相关调查,听取当事人意见和证人证言,作出公正、合理的抚养决定,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