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做担保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及到公共财产的滥用和私人利益的违法获取。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被认定的经济犯罪之一,主要指的是利用国家、集体或者企业的资金,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用途,用于个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活动,造成资金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挪用公款作为担保,犯罪的后果比较严重,因为这种行为既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也涉及到金融领域的违法活动。因此,如果被当局查出来,将面临一定的法律刑罚。从法律角度来看,挪用公款做担保的处罚应该是以行为严重程度为基础。
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小,涉及到数万元以下的数额,通常会被认定为轻微挪用公款行为,对于这种情况,通常会采用行政处罚或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具体来说,对于这种情况,公权力机关可能会采取行政降职、停职、罚款,责令进行返还公款等措施,以令其警醒,杜绝类似违规操作。
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大,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由于这种行为的严重性,通常会导致刑事责任。具体的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将根据挪用的金额大小和行为的事实和情节进行裁定。轻者可以被判处罚款,收监管令、有期徒刑,甚至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等。而严重者,则会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以及一定的罚金。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做担保是一种涉及到公共财产和金融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出来,将受到严格的法律处罚。要想避免此类行为,必须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进一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