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女方的户口处理会因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1.女方在离婚时已经移民到外国,且未来没有回国的计划。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注销或者直接迁往自己的父母户口所在地。
2.女方选择保留原有户口,但无法提供户籍迁移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户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另外,如果女方的离婚证上未注明其户口所在地,需要提供一下高级法院出具的证明。
3.女方选择迁户口,并提供迁移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户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户口簿、迁移证明等材料。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迁户口时,需要选择一个与未婚前户口所在地有关联的地方,并且需要提供该地方的居住证明。
总之,无论女方选择保留原有户口还是迁移户口,都需要遵守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果不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