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协议离婚的程序,包括离婚协议的草拟、签署、公证及诉讼程序等。离婚协议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协议离婚一年后想要上诉是不可能的。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法律上的争议或协议内容不公平,且离婚双方都同意修改离婚协议的内容,就需要重新草拟协议,并公证生效。如果离婚后的事项一直无法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或废止。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离婚的约定事项是不可变更的。如果双方想要变更协议,必须重新制定离婚协议,并经过公证才能有效。而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一年后有其他的分歧或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但不再可以修改离婚协议的内容。
总之,协议离婚一年后无法上诉,但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争议或需要变更,可以重新协商制定新的离婚协议。如有其他分歧或争议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不能修改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是人生中重要的一件事情,双方离婚时应该尽可能的避免争议和不合理协议的签署,以减少可能的不可预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