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签订为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生活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公证则是将证据性质的事实加以保全、记录和证明的行为。那么,离婚协议能否公证呢?
答案是可以的。离婚协议可以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为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保障,增加协议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公证机关在公证的过程中,会对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查验双方的真实意愿、权利义务的明确性、协议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有异议,公证机关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以保障离婚双方利益的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公证只是协议内容的证明,不能代表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前,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总之,离婚协议的公证是保障离婚双方利益、维护婚姻法精神的重要手段,可增加协议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值得离婚协议双方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