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抚养权并不是一回事。
离婚是指夫妻自行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或依法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
而抚养权是指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由哪一方负责,包括决定子女的居住地、生活费用、医疗保健等事项。在离婚过程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离婚案件中最为重要的争议焦点之一。
在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无行为能力的子女,离婚后由哪一方行使抚养权应经过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司法机关将根据子女身心健康、相互交情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对于已满18周岁且具有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双方离婚后则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因此,离婚和抚养权虽然有关联,但并不是一回事。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而抚养权关乎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