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离婚协议是法律意义上的一份文件,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其具体的效力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且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山东离婚协议就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协议。该协议可以被视为是离婚诉讼的有效证据,用于终结婚姻关系、分配财产等。
其次,如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其中某些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则这些内容将被视为无效的。比如,夫妻协议中规定了放弃赡养费的事项,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协议就会失效。
最后,即使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其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利益问题,法院仍然有可能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可。这主要是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是法院的首要任务,离婚协议如果损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那么法院有权利不予认可。
综上所述,山东离婚协议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具体效力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离婚协议签订过程中,应当注意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以达到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