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本省是合法有效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离婚事宜上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答应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经过民政部门认证后生效。协议离婚是一种快速、便捷、和平的离婚方式,适用于夫妻感情较好,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在本省,协议离婚可以通过自由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达成。首先,夫妻可以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自由协商,如分配财产、抚养子女、探望权等,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其次,在民政局或司法机构的调解下,夫妻可以共同制定离婚方案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最后,如果夫妻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如果一方提出协议离婚申请,另一方同意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协议书,进入协议离婚程序。
总之,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单、便捷的离婚方法,在本省也是被允许的。但是,在离婚协议书签署之前,夫妻需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权衡利弊,避免因过度追求速度而导致未来的纠纷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