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挪用所管理的公款或者公物,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三级警长挪用公款罪,首先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属于挪用公款罪。其次,要对其挪用的公款数额、时间、目的、方式等进行细致的调查和定性。如果情节较轻,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可判处较轻的刑罚,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已经造成一定影响,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挪用公款,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判决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挪用的公款数额、挪用公款时间的长短、挪用公款的目的和方式、是否有恶意、是否赃款追回、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被害人的损失等。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其是否有自首、是否有坦白从宽等情节,从而对其量刑进行适当的减轻或加重。
最后,应该在判决后让其及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时加强对国家公款的监管,提高公款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从而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