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一种方式,但在法律上并不能算作离婚的最终决定。因为离婚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意愿,还需要法院的审批和判决,最终形成生效的判决书才算是真正的离婚。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产权、财产等方面的约定。它可以促进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减少争议,快速解决离婚问题。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使离婚程序更快完成,并减少法院的工作量。
但是,离婚协议书仅仅是夫妻协议的一种形式,不能代替法院的裁决。如果在协议书上达成的协议与法律规定不符,意愿不统一等等情况,法院将不会认可该协议,判决离婚的有效性将会悬而未决。
除此之外,如果离婚双方的协议不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不涉及婚姻财产甚至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等,此时仍需要法院介入,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因此,签了离婚协议书,仅仅是夫妻双方达成了一致,但并不能代表完成离婚程序。只有当法院审理通过,并判决了双方离婚,而且生效之后,才可以真正地说夫妻已经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