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时,将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或他人的非法目的,或者将应当用于特定用途的公共财物用于其他用途,侵占、挪用、窃取或者故意败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该罪行情节严重,犯罪后果严重,因此法律对其处罚也比较严厉。
如果挪用公款罪金额在30万元以上,则会被判处刑期不少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犯罪金额很大,可能会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
在实际案例中,被判处挪用公款罪的人物有很多,其中多数都是公职人员。如前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在2012年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前江苏省委书记吕祖善也因此罪名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犯罪后果非常严重,因此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期和罚金。同时,希望国家各级公职人员加强自律、廉洁从政,遵纪守法,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